琉璃清代有价值吗?
清透琉璃,即现在所说的“玻璃”。 古代制作玻璃的方法,是从外国传入的。《东观汉记》里记载了东汉时西域国家向汉朝进贡“火齐珠”的事:“于阗国献火焰珠,色赤如血。”(于阗就是今天的新疆和田地区) 这种“火齐珠”也就是后来我们在电视剧里常听到的“玻璃”,其制作方法,是用炉子熔化石英砂,冷却后形成坚硬而透明的晶体——这就是最初的玻璃。因为这种材料很硬,所以又被称为“水精”或“宝石”。 到了明朝中后期,西方的玻璃制作方法传到我国。但那时候的玻璃制造工艺比较复杂,成本很高,产量也很低,因此只有皇室和王公贵族能用得上。
到清朝时期,玻璃制作工艺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出现了专门制作玻璃的工厂和作坊。康熙年间,法国路易十四派往中国的使臣白晋曾在给国王的信中提到在中国东北有一条盛产水晶的石矿,当地人用炉子把它熔化成液体,再注入形状一致的模子里,制成各种器皿,有碟、碗、杯子和烟壶等等。 除了白色之外,还有各色玻璃。比如,在圆明园里就有一个“多宝阁”,里面陈设着各类玻璃制品:绿色玻璃做的花瓶中插着粉红色的玻璃绢花;蓝色玻璃制成的盘子上面画着色彩艳丽的《仙吕点翠》和《夜静皇朝》等戏曲人物;黄色玻璃做出的佛头光灿灿;红、橙、紫等各种颜色的玻璃球和玻璃珠则散落在各处…… 据传,这些颜色各异的玻璃,都是利用不同颜色的石头为原料制作的。其中,紫色是使用紫色石蕊草的花儿浸入石灰水中而成;红色是使用茜素染料染成的;而绿色则是将铜或钴的化合物浸泡在硫酸中加入明矾,形成的含铜或钴的绿色胶状液进行吹制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