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双旗十文多少?
1928年南京政府成立,为了与旧北洋政府相区别,也为了表示继承辛亥革命遗志,正式以“中华民国”作为国号并颁布《国旗法》规定: “中华民国之国旗,应采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 同时,规定五色旗的含义是: “红地象征革命,黄地象征炎帝神农氏,黑地象征黄帝,白地象征尧舜禹汤,蓝地象征文武周召,五色象征华夏文明有五千多年之久遠。” 这面被称为“五权宪法”的旗帜在之后的岁月里成了国民政府的标志性图像。 到了抗日战争中期,由于正面战场节节败退,国民政府被迫由西南、西北迁徙至四川。
随着抗战胜利,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这面旗帜又重新出现在了首都的天空上。只不过此时它的颜色已经不再那么让人满意——连年征战使得中国的工业基础遭受重创,经济濒临崩溃,人民生活苦不堪言。
为了挽回民心,维持政权,国民党高层决定采取一些所谓的“惠民政策”——在1947年底发行了新版人民币并向民间发放,而新币的最大花样就是舍弃了原来“国父遗像”的图案,代之以“五星红旗”和“八颗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