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执照是做什么的?
清代执照,简称“照”。清代有当行执照、盐商运纲执照、行盐执照、典当执照、行炉执照、银钱号、米行、牙行、镖行、木厂、纸厂、船厂、饭馆、茶楼、车马店、客栈、浴室及各种商店等。凡各州县应发执照的商店、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总称为民户行业。商人申领各种行商执照,须由该州县商民、地保、粮长等出具保结,经由该州县署批准开具执照,并将应缴纳行用规费、官银等,解给州县。
清政府为了强化对各行业的控制,除发给行用各执照外,对商人还发给身牌或行帖,作为商人凭据。如广东各州县茶商领有本县茶叶行用执照后,还须领取身牌或行帖。商人在外州县住卖茶叶时,应将本县执照呈明该管县官呈验,换给当地茶叶行用执照,交回原领执照以备考查。茶叶商人在某县行卖完毕后,将该管县官批明的字样,开注在身牌行帖内,以便回县销案。
清政府发给行商各种执照和身帖,除用以控制商人外,兼用以“稽核商贾之多寡,而定州县之征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