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遗址窖藏吗?
我国出土过许多窖藏,窖藏是在地穴、洞穴、地坑、墙基、地面等地深藏文物遗存及器物的一种埋收藏集方式。在地下挖洞贮物,是我国古已有之的传统习俗,这种习俗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先秦典籍中有窖金藏帛、窖粟窖粮的记载。宋代以后,窖藏的习俗有所发展,宋代有窖金藏帛、元代有窖藏钱币。到了明、清时期,窖藏更加发展,窖藏物品除了金银外,还有铜钱、铜钱、茶叶、瓷器等。
清朝窖藏文物出土的地方不少。在吉林省发现的两处清代窖藏,出土了30多件器物,其中不乏珍贵的青铜器。一处窖藏位于四平市郊区三道河村西南的台地上。1954年发现的一处窖藏共分三个部分,出土物有铜器、铜镜、瓷碗39件,银币6枚。其中铜器包括罐、筒状灯台、烛台、蜡台、耳杯等,其中蜡台4件、耳杯4件是罕见的。另一处窖藏位于九台区南屯村西南的台地上。1971年发现窖藏,出土器物有铜器20件,其中包括罐、耳勺、勺柄、烛台、油灯台、蜡台、小盘、耳杯、盒等。
在四川省境内也发现了多处清代窖藏文物,主要有:1791年发现的窖藏,出土器物25件,包括罐、盘耳鼎、瓶、盒、炉、笔架、笔筒、砚台、砚滴、小勺和小盘。1936年广汉县万福乡一民宅内发现的窖藏有26件器物,包括瓶、樽、盘、罐和笔筒等,1963年成都市郊一民宅内发现的窖藏有铜瓶、铜樽、铜罐、铜碟等。1959年绵阳市郊太平乡新堰村发现的窖藏,共出土器物32件,其中有瓶、樽、罐、盆、碟、耳杯、小盘和笔筒。窖藏文物的发现,为研究清代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创造了条件,具有历史与考古方面的价值,值得人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