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廿二年是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民国建立以后,沿用了中华民国的名号。那么,中华共和国与中华民国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称呼呢?
中华民国建立时,为了与国内的封建王朝相区别,定国号为中华民国。国内的封建王朝称为“清朝”。1912年,中华民国宣布成立,清朝便被取代。1912年到1949年,期间共有五十三届国会,第一届至第四届为国会议员。1912年5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第一届国会,设有参议院和众议院。1913年5月1日,成立第二届国会,亦设有参议院和众议院。1919年5月27日,北京总议会在外蒙古亲王军要求之下解散。1922年1月,北京政府将大总统职权让与黎元洪。1923年6月,黎元洪辞去北京政府大总统职务,总统府改制为国民政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中国国民党南京政府退守台湾。1950年3月,国会议员迁台。1950年5月20日,台湾正式宣告成立“中华民国政府”。1954年7月23日,中华民国政府“召开”了“国会”。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1950年,国民党政府从大陆退至台湾,仍然维持了“中华民国”的国号,并且于1954年,仍依据国父孙中山先生所制定的《五权宪法》,于台湾省召开国民大会,制宪宣布实行“地方自治”,以“中华民国”为国号。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至1954年,仍然延续民国使用惯称“中华民国”,并且仍是以“中华民国”为国号。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民的共和国,全国分为自治区和地方自治区”。并且将国号正式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至此,“中华民国”在法定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中分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