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民国初期电信局在哪里?
日前,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一则批前公示,对广西桂林市花桥产业园区的历史建筑——桂林市电信局进行修缮。本次修缮,将依据历史图纸对建筑进行修缮,以保持建筑的历史真实性。
该旧址于1936年4月经省建设厅批准,由当时的广西电信局施工兴建。占地面积约1200平米,为一栋二层砖混结构建筑。该建筑为十字支撑、筒状内框结构,楼内设有3部电梯和5部楼梯。近年来已部分改建,现作为通讯营业办公室使用。
广西桂林市花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今年6月30日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签署了《花桥产业园区管委会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花桥产业园区管委会将桂林市区内的17处历史建筑交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
至此,经过多年的努力,作为桂林城区17处历史建筑之一的桂林市电信局旧址,修缮工作即将迎来转机。这栋有着76年历史的老建筑,将重回人们的视线。
在国民政府实施“建设全国交通网”政策的推动下,四川、广东、广西等省区纷纷兴建电话局。至1936年,广西全省14个县城及主要乡镇已基本设有电话局。同年3月,广西省建设厅督办李恩祚奏请省府批准,在桂林市建成广西全省发电、电线、电话、灯塔等交通事业总办事处,并将电话局改为总电信局,管辖全省14个电话局。这是广西全省唯一的电讯枢纽,由总电信局局长韦卓民统一领导全省交通建设。10月,广西全省电话网统一使用桂林号码。自1937年至1940年,桂林电信扩大营业范围,增加机线,改筑线路,逐渐增加分局,有临桂、永福、龙胜、灵川等分局。同时购置2001型、2002型和2027型电动电话机等机件,更新落后的设备,提高电路利用率。该分局的营业业务范围包括:市内、长途、国际(包括海峡两岸间)及市内、长途的无线通讯业务;供电、设备维修、电话业务咨询及培训、电话记录业务。
1949年12月3日桂林解放后,该分局由解放军南下部队接管。1950年3月1日,桂林市区内12个电信局合并为临桂县电信分局,隶属广西省邮电管理局。1951年3月31日,改称桂林地区邮电局。1958年4月20日,桂林市人民委员会以市卫(1958)20号文件通知,原桂林地区邮电局改称桂林市邮电局,隶属桂林市人民委员会人民工业部门。1962年3月23日,再度改称桂林地区邮电局。1968年6月26日,桂林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领导小组以区革生产(1968)263号文件通知,组建桂林地区运输通信指挥部,接管桂林地区邮电局和桂林地区通讯支局全部行政、业务工作,隶属桂林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领导小组。1970年6月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桂林地区通信干线局,与桂林地区运输通信指挥部一个机构、两块招牌,履行两种职能。1971年5月1日,桂林地区通信干线局与桂林地区运输通信指挥部合并,仍然履行两种职能。1978年6月24日,国家邮电部以(78)邮政字第1610号文件通知,改建桂林地区邮电管理局。1980年10月1日,桂林地区邮电管理局按地区行署授权,对市属各企业单位邮电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并以行资3775字第113号文提出了《桂林市邮电局改建为市邮电管理局的请示报告》。1981年8月31日,桂林地区革委生产小组以区革生产(1981)421号文件批准了区邮电管理局的《关于改建桂林市邮电局为市邮电管理局的请示报告》。至此,桂林市邮电局和桂林地区邮电管理局实现两局合一,统一称谓为桂林市邮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