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省造二角价值多少?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为了“以银本位币易取铜本位币”,清廷批准了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的奏请,在奉天机器局铸造铜元,定名“大清铜币”,币值有五文、二文、一文三种,并规定“以铜元换银圆,每枚换制钱十文;以银圆换铜元,每枚换制钱七文”。这是在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以银本位币易取铜本立币的举措。
因为当时清朝的财政情况很不稳定,各省的铸币政策也是不断变化。像四川是在川滇边务大臣赵尔巽的主持下于光绪三十四年开始铸币的。而湖北在宣统元年也开炉铸币了。 这些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晚清以来银价持续下跌的现象更加恶化。
因为当时各国银币普遍流入中国,再加上各地军阀割据,各自为战,大量滥发纸币和铸币,所以使得银价暴跌。像民国时期的上海每盎司白银的价格只有3.5元,北京更是低至3元。相比之下清末民初的天津每盎司纯银仅仅4元钱。
不过,这种以银本位币易取铜本位的政策并没有延续多久。因为到了宣统二年(1910年),因为财政困难,清廷准备将户部所存的银元尽数兑成铜元,再以铜元兑付民币。这样来挽救当时的危机。然而这时社会上的各种金融投机活动非常猖獗,这直接刺激了整个社会的流通货币量,使得银价更加低落。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后,这个政策才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