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清代火铳违法吗?
武器、管制刀具、弹药、珍贵文物、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限制流通的物品,属于法律禁止买卖的物品,因此,如果有收藏清代火铳这种文物的话,那么肯定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文物商店,经营国家规定的文物品目录内的流通文物,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须报经国务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许可。
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文物拍实的拍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