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可以印明信片吗?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作者都是一头雾水,其实,把摄影作品印制成明信片也是摄影人著作权的实现形式之一,也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一种表现。
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方面: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
(四)某些公务活动的摄影;
(五)某些社会活动的摄影;
(六)某些体育活动的摄影;
(七)见义勇为现场的摄影;
(八)对侵害公共利益行为的照相;
(九)对突发事件或时事新闻的摄影;
(十)新闻报道摄影;
(十一)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就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的摄影(指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中与案件调查和处理有关的行为);
(十二)教学活动的摄影;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方式。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不难得知,如果是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是欣赏的,是可以制作成明信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