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年的十文钱是多少?
1914到1927年,中国财政部银行发行过一种钱币,面值为“十文”,也就是10个铜钱。
“十文”钱主要流通在南方,北方较少。据《现代旅游丛书·上海旅游资料》中记载“上海早期民间用钱以角计,后来以元计,1元含十个铜元,即一文铜元。”也就是说,1元相当于10分(10文)。
“文”这个称谓早在西方银元流入中国之前,就存在了。“一文”就相当于一个“文”,后来就引申为铜钱单位,并延续下来。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清政府在天津设立机厂,制造光绪元宝,规定以银为主,币面文为“光绪元宝”;背面(龙洋)为“度量衡纪重”,币面文为“库平七钱二分”;兼银、铜两种质地,并规定铜币的面值称为“钱”,银元的面值称为“元”,“元”与“钱”的换算为“一两白银兑换壹圆”——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币制”。
从此,中国的货币正式细分银、铜两极。铜币以铜为主,俗称“铜板”;银币以银为主,俗称“银元”。铜币主要流通于南方,银币主要流通于北方。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中国发生了一场伟大的革命——推翻清朝“封建王朝”,成立“中华民国”。在新的共和国,金融急需统一。
1914年,国家银行成立,并公布《国币条例》,规定银为本位币,复本位币两张:一为国币分币,含银量为七分,三一角,二分,一分。其文字以罗马字排列,背面铸嘉禾图;二为五角,含银量为五钱,三分,二分。背面铸夔龙图。铜币称辅币,其价值以银为本,分壹角,半角,1/2角,1/4角等。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于南京,10月废两改元,并公布《国币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国币为重七钱二分,简称“壹圆”。以半圆(五钱二分)、贰角、壹角、半角等为辅币。
从1912年至1948年的半世纪间,中国的钱币分银本位制和银圆本位制。银本位是银币本位,银圆本位是银圆(铜圆)本位。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公布《钞币条例》废银本位,发行“国民政府储备金融券”(简称“法币”)。这是中国币制第二次大改革。中国的官方货币与金银铸币并行流通,直至1948年,国民政府颁布《金银币管理办法》,宣布禁止金银铸币流通。至此,中国结束银本位、银圆本位制而实行金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