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乙巳年是公元多少年?
“民国乙巳”指的就是1935年的事情,那么公历1935年也就是农历的乙巳年。
中华民国建立后,采用公历年月日计年,并相应地将公历称之为民国某某年。如民国元年即公元1912年、民国46年(西元1957)等,而农历则称之为民国某某年,如民国甲申年即公元1914年、民国辛未年即1931年等等,如此等等。 这种纪年法最大的好处就是与西方的纪年法完全相同,便于外国人士了解,加之民国时期国力强盛,外交频繁,因此采用起来倒也很顺畅,并无太大问题。
不过这种按照公历计年的方法虽然方便,却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每逢闰年就要额外增加一个“闰月”。这样计算下来,一个甲子周期(六十周年)之内就要多出一年或者一个月,从而造成混乱。为了保持每年阳历(公历)的月份与其对应的农历月份的对应关系不变,就必须将多出来的这个月或者这一年加到下一个甲子周期的第一年上,这显然非常麻烦。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国近代曾经出现过两种改良方案。一种就是在国历下置“夏历干支记年”,即在公历下面用旧式的方法标记年份,每个月份仍旧用农历的干支名称标记,每年的第一天用农历的正月初一,如此每岁始终。但这样做的话每月的节气就必须随之改到公历的日子,显然非常麻烦。
另一种是在国历下置“闰周”,即用闰月(或闰年)的办法来调整阴历和阳历的偏差。但这种做法无疑会使农历的日期更加复杂化,同时还需要增设闰周日的规则,相当麻烦。直到如今我们看春晚的时候,还要特意看看到底是“闰春节”还是“闰元旦”,就知道这究竟有多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