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外汇卷价值多少?
1947年,国民政府发行了“法币”,收掉了民间的所有货币(包括人民币和黄金),同时规定外币的汇率。从此中国的人民币开始以法币为基础进行兑换。 到了 1948年,国民党政府经济崩溃,法币贬值到原来的千分之五。此时又发行了一种新的货币---金圆券,用来收购法币和黄金,并限定每一家居民的可兑换数量,超过部分一律没收。为了增加金圆券的透明度,还规定了每枚金币圆券的面额(5元),印钞材料中添加了一道防伪荧光纤维,并且用英、德文书写了“国家名誉担保”等字样。
由于当时正处于国民党政权生死存亡之际,这些举措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随着蒋介石发动内战,国库枯竭,再也无力支撑庞大的军费开支和建设费用,金圆券的发行量日益增多。到后来甚至明令允许银行和企业持金圆券向国统区银行兑取现货黄金。于是,金圆券的信用完全丧失,迅速贬值。到1949年解放前夕,一枚金圆券只能换得30克白银或者60克铜。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于1952年和1053年两次发行了票面面额分别为10元和1元的两种新钱币,但严格规定不准流通,只准兑换。 这三种外国纸币现已被列入我国现代辅助币系列,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铸造厂按国家规定工艺铸造,目前尚处于试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