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都会毛笔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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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界有“书家”之称,而“书法家”之含义,则是一个业已退出的历史范畴。在当代,一般习惯把“书法家”与“书家”对举使用,用以区分专业书家和业余书家、或者职业书家和非职业书家;也有用来区分不同书体的书家,如“草书家”“行书家”“篆书家”“隶书家”……等等。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被忽略了——就是并不是所有的“书法家”都擅长于所有书体!

以古代为例,虽然“书法”一词出现甚早(东汉·崔瑗《草状》),但是“书法家”这个概念却出现得很晚。到唐代才开始流行起来。比如我们熟悉的颜真卿、柳公权这些大家,他们在生活中都是“书法家”(颜鲁公是唐朝宗室,自然不是职业书家),但是在书史意义上,他们却被归于一个时代——“唐初四家”或称“唐四大书法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它们除了自己是著名书法家之外,更重要的,它们还是著名的行楷书(又称“唐人写经体”)的开创者!

由于行楷易于传播,又符合当时人们书写的习惯,所以流传至今的古籍文本(多为手抄本),大多以行楷为主。能够写好行楷的书家,就很容易受到关注而被赋予“书法家”的称号。

同样的情况,在宋元明以来直到近代,都有很多。 比如,米芾的儿子米友仁,他以“宋四大家”之一闻名,又被后世推为“南宋书坛领袖”。他在书中自称“作家”,而在书名中被称为“书法家”。吴玉如《书画大观》中说他“精研书法”“尤好草书”,也说明他的草书和行楷也是一流的。

再如明代的王宠,他是小楷名家,其楷书代表作《白居易诗集》号称“有晋人风味”,因此也被誉为“明朝第一书法家”。 其实王宠除了小楷外,他的行草也很有造诣。他的行草《题画诗》册页,气息高古,笔势遒健。只是到了清代,受“尊碑卑帖”之风的影响,他的书艺才渐渐受到了一定的质疑。

最后说说我自己,我的书学理论里有一个观点叫“八体尽能”,意思就是书法家应该精通各种书体。当然,我这里的“精通”指的是能达到专业水平,而不是说要把所有书体写完。不过,如果能把所有书体都写得较好,那自然是最好的了。毕竟多学一手,就多了一手安身立命的手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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