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贡桌是什么木头做的?
由于清代前期国力的强盛,清式家具的选材与明式家具不同,清式家具特别注重选材,大量采用“紫檀、黄花梨、铁力”等密度高、分量重、格调妍丽的硬木。清代前期生产的紫檀家具,选材一般都非常完美,木质紫黑,表面常常出现“蟹爪纹”。而清代中后期,由于紫檀的来源困难,且资源日益减少,因此,在制作时就不可避免的会使用到带白皮或花纹的紫檀,甚至是红木、老红木来冒充或掺杂制作家具。因此,清中后期的家具与前期相比,其木质的品相就要差的多,甚至在用材上带有色差。
而清代的黄花梨家具,其木质品相普遍都较差,尤其是纹理,基本找不到类似明式黄花梨家具那样鬼斧神工的纹理效果,其花纹都是比较散漫、呆板、缺乏生气。这是由于清式家具的制作年代距今已比较久远而导致的。
另外,清式家具的装饰风格也体现在用料上。一般来讲,清式家具为了突出装饰效果,往往不惜工本地增加用材,给人以用料阔绰、厚重、敦实的感觉。因此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相比,普遍显得体量大而笨重。另外,为了增加家具的强度,清式家具的横枨一般都是两根并列使用,中间施以矮老,在罗锅枨的当中会加装卡子花,或在桌案的腿足下加托泥来加强造型。
总之,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相比,在用材上有以下显著特点:用料厚重、宽硕;常采用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性能的材料混用;紫檀、黄花梨等硬木的使用;常施镶嵌装饰,并形成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