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有哪些内容?
从书法艺术所体现的内容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文字为表现对象,是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因此,我们可以把书法看成是文字的形象化,文字的诗化和文字的艺术加工。二是以运笔为表现手段,运笔的巧妙与否,关系到书法形象的成败。运笔时的速度、方向,运行的节奏变化,以及笔力的轻重、提按、顿挫、转折等等,都是塑造书法形象必不可缺的手段和工具。三是以中国的特制工具为表现媒介,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毛笔、宣纸、墨等。工具不同,表现的方式和产生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
古代文字,如甲骨、钟鼎、碑碣、木简、帛书、书札等都有收藏使用价值,而一些现代人,不懂书道,不知法度,只图自我表现,把笔墨任其堆砌,称是艺术创作,实为滥用,是“坏笔乱纸”,使原本精致美丽的书法变成一堆毫无价值的废品,破坏了人们对书法美的欣赏欲望,而书法美的展示要靠文字本身、结构用笔、用墨及章法的综合作用,使人在接受美的享受之际,获得“心源”的净化,这就是书法的“书如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