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有七千元一张的纸币吗?

皇甫浩辰皇甫浩辰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问:民国有七千元一张的纸币吗?是那家的?

答:在解放前,国民政府的法币存在严重超发的情况,发行量从最初的麦元5.1万元增发到抗战胜利后的7764万亿元(一万千亿亿元),相当于旧币7千元一张。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经济部公布了《中央银行法》,设立中央银行,垄断国家货币发行权。1936年1月,国民政府经济部又公布了《关于健全法币发行制度法规的通知》,规定所有汇兑业务,均应一律使用法币,不得混用法币和银币缴纳税款;所有盐务,均应向中央银行或指定银行兑换合法币;不准金银出口或外携出境,鼓励银钱券兑换。2月,中央银行在南京成立,并以“统一领导全国币制,巩固国家的金融财政”作为自身成立的目的。为了消灭银币自由流通的障碍,中央银行实行了“废两改元”,以中央银行发行的银元票代替银两。

当时中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是:银铜搭配,金银兼收,并且有金银复本位现象。在白银市场,中外商人依据不同的市场信息,对白银进行出售或收购。在收购白银的过程中,所谓“银圆票”发挥了重要作用。银圆票也叫银元券,是中央银行对全国银圆票发行总数设立管制,而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行业务的中央银行信用凭证。

根据这一信用凭证,银行与客户进行交易时,应向客户支付现银,客户凭票到中央银行或认证之商业银行兑换实际铸币。其实,“银圆票”的发行是对白银所有权的剥夺,是一种变相的“银本位”发行。最初,“银圆票”的定额定为8000万元。8000万元银圆票投入流通后,对市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剂,但民间对这种新型银圆券并不信任,反而促使银币价格下跌。最终,“银圆票”只流通了1年半便停止了发行。

之后,中央银行于1939年5月7日发行了“盖印”四行储蓄债券,以“集腋成裘”的方式筹措储蓄贷款。这种储蓄债券规定:购买者须在6个月以后才能提取现金,否则需付给发行银行 1%的违约金;3年以上方为定期,否则为活期。由于有了期限,储蓄债券便取代了定期存单而成为一种有效的贷款证。中央银行还利用这种债券为国内公司和企业提供筹资便利,由四行储蓄和进出口银行共责代理发行公司债券5000万元。四行储蓄借此机会,包揽了整个发行事宜。虽然中央银行以“调节金融”的名义发了此债,但这5000万元实际落到了四行储蓄身上。后来,四行储蓄利用此债券发行中的回扣,发放给企业大量低息贷款,并从中搜刮了大量白银。

1935年11月20日,中央银行还为了“维持币信,安定金融”,推出了“美元存证”。这些“美元存证”只能在本银行之间转让,禁止一切个人持有,其发行额限定为2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年息6厘。实际上,这是中央银行银根紧缩的政策措施,它以发行“美元存证”为借口,向各省、市、县银行和银号逼迫兑存。这一政策加剧了全国金融产业的波动,使得各地银号纷纷关闭,存款被压,信贷收缩,汇划停滞。最终,这场强制“整顿”(实际上是为吞并)全国金融业的悲剧以大量银行倒闭,大量美元流入民间收场。中国民族金融业经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元气大伤,永无恢复元气的可能。

就在中央银行推行“整顿金融业”的同时,还于1936年3月起用“调剂”名义,以每元2.5分的价格收购华威银行51%的股权,使其完全纳入中央银行控制之下;同年8月起用“整顿”名义,以低价收购中国实业银行全部股本;12月起,用“收购储备”名义,将大陆银行收归中央银行所有。从1936年到抗战爆发,中央银行采用“整顿”名义,通过“收买”和“托管”等方式,以低买高卖的手法,将四行、北四行和浙江兴业银行的控股权收归已有;同时还收购浙江实业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部分股份。通过这些手段,中央银行实现了对全国最重要的十九家银行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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