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年壹分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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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因日本侵略中国,引起中国国内民族解放斗争趋于高潮,各爱国团体纷纷出现,纷纷成立或加强活动,因而出现一批有爱国心的人投考警察,期望能以警察队伍来支援民族解放运动。由于有许多人愿意担任警察,故警务人员训练所在这一年招收了四班警察特殊培训班,每班二半年,合计一年,培训后分派到各省区当警察(即奉令担任国民政府警政委员会委员长职,主持全国警政,统筹训练全国警察)。该班毕业生有廖凯、张若瀛、陈勉、廖家骏、管剑桥、何志浩、唐鹤梧、陈雪屏、罗福庸、罗平、傅国治、廖政国、梁经业、林植生、江志坚、张耀曾、曾毅、邓绍辉、杜仲等。因这年国民政府任命丁尊礼为司法部政治执行委员兼警务司司长,改组警务处,在司院内设警察教育处,由处长张哲夫负责,从各部队和专科学校征调、训练警士,以补充市街警察之不足,因南京市警察队伍缺乏,特增设南京市警察局,隶属南京市政公署,与省区分治。警察特殊培训班即在南京市警察局训练科下设训练股(股长廖凯)和警务科下设警务股(股长张若瀛)负责训练工作。其培训方针是:“警察培训课程分普通科目与专业科目两种,以养成有忠实心、义务心、常识心及耐劳精神之警察人员为宗旨。普通科目为公民基本课与中国法律、外国法律、伦理、经济、社会科学、交际白话等;专业科目为警务要点及警察职务等。”当时还在南京新港镇临时建设“草鞋塔警察训练基地”(又称中国警察学校),编有兵舰一艘,以供驻训和演习,有以省命名的“中山大学”等数十所院校和军事部门同时作为训练机关。该班第一期毕业生有朱士达、汪大燮、陈慎言、张俊彦、郑寿笙、曾宇澄、丁国钧、谷景麟等,另外还有汪精卫的女婿车寅亮也在这期补习普通学科,第二期毕业生有王广海、翁赞群、桂永渊、陈祖康、陈士奎、贾世勋等;第三期有岳祖泰、武怀让、王雨苍、段佩玉、于天纵、梁化之、徐光春、高惜冰等;第四期有于树德、张鸿、傅国治、于兆福、吕绍谦等。这些警校毕业生及从别的学校转入的补习生中,有的后来成为著名警察或高级警官,如管剑桥、罗平、李昌彦、何志浩、朱士达、黄启汉、曾宇澄、李光炎、王树槐、刘光园、廖凯、廖政国、梁经业、唐鹤梧、邓绍晖等。

1938年1月1日,国民政府实行“警政统一”将各省区分建立的警察局改为省警务处。5月,因各省增设警卫总队和特别行政区等,省立警务处相继解散,其职司划归各省区市建设处处长兼代省公安厅厅长马浩天(11月马浩天因查办案犯,得罪政学系及省党部被软禁,1939年5月辞去代省主席职,后任江苏省政府委员、山东省政府委员等职,1948年6月去台湾)。1941年3月因“平津警界贪污“案,由中央组织部派人彻底整顿北平、天津警察机构,改组警政,设立北平、天津特别市公安局,直隶于教育部,与省、区警政无关。首都南京警政隶属首都建设委员会主任倪书鸿,1943年7月南京警政隶属省区市民政厅。这时期设有首都警察厅、警务处长兼督察长(1942年4月张耀曾任首都警察厅厅长,1943年12月免职)、秘书、总队队长、总务、户籍、督察、会计、医务等科长和指导员、警务处下设政治、警务、人事、财务、警政、督察、警务队长、办公厅、警务科、监狱、警士训练所等科,南京市区设有区警察局和街道区分所,辖区有六县:句容县、句容县、栖霞县、江宁县长、溧水县、高淳县。市区警政隶于警司,设市局督察长(兼南京市参议会驻会让长)。1944年8月,改制为南京市警察局,隶属南京市政府,市局督察长(代局长)罗忠祺。

1938年南京受日军威胁,奉令撤退首都警察,分驻扬州、芜湖、南通等县,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其余警察移至重庆、贵阳、昆明、桂林、泰县、上海等县(市)暂住,分驻守防,办理地方安全善后事宜。1939年11月汪精卫秘密出逃河川,其保镖、司机及其侄女桂兰,经昆明逃往重庆,伪装成民众进入市内欲置汪氏于死地,被重庆警备总司令部特一大队查获解送南京,系行刺未遂案。该大队查出主使人李士群。汪氏于同日闻信来司法院,提审主使案件。重庆警备司令官张发奎于同月20日下令将丁默邨、李士群二人先行监禁,待查明确切证据,会押解送南京执行枪决。11月24日,丁、李二人由重庆解到南京卫戍司令部监狱监禁。1940年3月4日,经过提审察验证据完备,以军法判处李士群、丁默邨执行枪决。并于同日执行。

南京市警察局于1937年--1945年派军警特务4000人,捕杀社会青年和知识分子近两万人,烧毁房屋三万馀间。日本侵略军入侵南京后,将日军俘虏和日本侨民五万余人释放在南京市区,引起大规模鼠疫疫病情(军和警察予以阻拦,将病患逮捕枪毙),市内外死亡达三万人之多。同时还杀害中国战俘日军战犯谷寿夫指挥下于1937年12月至1938年1月期间盘踞南京期间所属部队残杀了39381人,其中绝大多数为中国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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