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农民银行一元有吗?
1948年,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国民党政府在华北、中原解放区边缘地区发行了“人民币”,以500万元旧币换发1元新币(当时1万元旧币兑换1元人民币),并规定20亿元旧币兑换1元新币;同时,还规定东北流通的伪满币和汉奸金圆券等价格低于1∶6,华南流通的日伪货币以及台湾地区流通的日伪台湾省银行货币等一律按1∶3兑换。也就是说,在当时1元新币可以换得3元的旧币。 到1949年1月,南方国民党的中央银行和农业银行开始发行新币,规定20元旧币兑换1元新币。但这个时候北方的国民党政府仍在继续发行新币,而且由于战局紧张,军费开支巨大,还先后实施了7次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非常迅速。 1949年1月发行的钞票 这时的人民币已经贬值得很厉害,1元新币仅仅能兑换到7角6分旧币,也就是相当于1:700的比例,这一比例还在不断下降。到了1949年5月,国民党政府为了弥补巨额财政赤字,决定大量印制钞票,实施劫富济贫式的分配政策——将原准备拨给军队的3亿美元,改为发给人民的“救济金”,即发行了60亿元的“储蓄券”“代钞”,由民众储蓄代替,而当时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只有50多亿元。
这些“救济金”发放的对象是当时拥有5亿人口的新中国,而不是战乱中的四千万国统区人民。虽然这些“代钞”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但毕竟是中国人民银行不能兑现的债券,所以实际上还是增加了市场上的流通货币量,使得本已严重通货膨胀的国统区更加剧烈。到1949年5月底,仅南京、上海两地的纸币发行量就已超过了100亿元,与1948年底相比增发了近2倍,比1947年底更是增发了20多倍! 1949年5月发行的纸币 在这种情况下,1元钱新币只能兑换到只有6分钱旧币,也就是等于1:1600的比例,一吨钢材的价格就相当于1600吨小麦的价值,如此飞涨的物价令国统区的普通百姓叫苦不迭。后来,为了稳定物价,国民党政府又被迫实行“黄金外汇政策”,全面抛售金条、增加美元和英镑的投放,以遏制通涨,但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