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过边的人民币怎么看?
我是2017年1月29日在深圳机场海关被拦截的,当时带了五条软中华(每条500元)和两个礼盒(每个盒子里两条软中华),共价值6500元人民币。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我是从国外回国的,所以海关人员让我打开行李箱查验。当时我带着媳妇和4个月大的孩子,行李很多,就打开了其中两个箱子。当我拿出两条硬中华和一个礼盒时,海关问我还有没有,我说只有这两条了,于是海关让我将剩下的几个行李箱全部打开并逐一查验。我一共带了七个行李箱,最后发现其中一个装衣服的箱子里有两条软中华(未开封)和一条南京九五(已开封),共计3200元。在另一个行李箱里有一条大重九(900元)和几条玉溪(300元)并未被发现。 最终,海关认定我逃税800多元,并将我的护照扣留下来。随后,我缴纳了800多元的税款才得以回国。
其实,我认为我在入境的时候已经如实申报了我的物品,而海关却认为我隐瞒了财产,毕竟香烟是走私罪名的主要犯罪对象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
(二)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的; (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规定: 违法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50%以下的罚款,法定最高额限额10万元,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