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圆直多少人民币?
由于历史原因,1945-1973年间,中国采取的是“虚”汇率制度,即外汇管制下,官方并不承认所谓的外汇汇率,所有的外贸出口收入一律交售国家收购(换得人民币);进口商品则国家定价,人民需要凭票证购买。 这种制度下,根本没有所谓的“外汇汇率”概念(事实上当时政府也不要求提供外汇汇率的统计)。因为按照政府的定义,一切外汇交易都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贸易公司进行,且必须以行政手段实现兑换(购付汇),所以本质上就是一笔以物易物的生意而已——用你的货物交换我手中的外汇,我们之间的交易价格就是货物的市场价格加上运输费用、保险费,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一点佣金和手续费等等。
当然,为了便于做账和对外报关(申报进口物价),双方会找一个基准的货币作为计算基础,这个基期的选择有随意性,比如最初可以选择一个交易发生日距离比较远的交易日作为基期,后期再选择另一个交易日作为后续计价的基期。由于当时国际贸易以美元结算为主,美国又是世界经济中重要的一极,因此大多数情况是选择美元/人民币的汇率作为基期。
到了70年代末,这种制度弊端明显,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了。于是从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实行“实”汇率制度,即以外币牌价买卖外汇,同时允许公民个人在法定范围内经营外汇业务,获取外汇差价收益。这时才涉及所谓的外汇汇率的问题,但是其内涵已与之前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