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什么平书法?
关于邵平的简介,度娘有。 邵平者,秦时东陵侯也。秦亡,归乡里。自种瓜于长安城外(今西安)。瓜美,故众欲买之,不肯;曰:“此非君之菜。”老,须眉俱白。时人谓瓜皮白色如雪,故名白皮瓜。后汉赵岐《西京赋》注引应劭说:“秦邵平以种瓜为业,其瓜异于他处,白而滑美,故世谓之‘东陵瓜’;以其种生于东陵陂中,故云东陵也。”后人称瓜圃、种瓜为“邵平故事”或“东方朔故事”。 东汉末,曹操曾命当时著名书法家钟繇书写的《邵公谏庄公十一年不封曹国策》刻石,立于洛阳,后拓本传世甚多。唐颜真卿《多宝塔感应碑》也有全文勒石。
1976年陕西省西安市西北郊何家村出土有唐贞观年间(627-649)的“邵平青瓷瓜坛”,造型生动传神。高10.7厘米,口径8.5×7.2厘米,底径13.4×11.2厘米,现藏陕西历史博物馆,可参阅有关资料。 唐代以后,邵平的故事已不见于著录,但“邵平”这一名字却流传了下来,成为“书家”的代名词了!
南宋姜夔在《续书谱·书体》中说: “晋、末唐人言书家有二妙,曰逸少,曰献之,又云逸少第一,子敬次之,献之小劣。欧阳公问苏子瞻所谓谁何?子瞻曰:‘逸少、子敬并诸名士为四妙,盖相论短长者耳,岂足以分优劣哉!’”这里的“子敬”就是王羲之第七子王献之。到了宋徽宗赵佶时,对书家“二妙”之说有所发展。他在《草书九帖》中称: “羲之与献之各为其体。”同时他又把王羲之与“四子”(智永、惠澄、智河、释善渊)相提并论,认为他们都是“四妙”。可见宋代“书家”一词的含义已经不限于指王羲之了。
元代汤衡在《晋书评》中,用“群贤毕至”和“二妙双绝”两个词语赞誉王羲之及其子献之。明代胡应麟在《书林藻鉴》中有“右军之书,冠冕一代,子敬继美,遂为二宝”之语。清初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也指出: “余学右军的楷书最久,晚年爱献之之不羁,则学之,而得其笔法。然用笔之快,终是右军所不可及也。”元、明以来,人们又把王羲之父子合称为书家的“二妙”。清代笪重光在《书筏》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 “书家一法,备众体而后成。如颜、柳、欧、虞辈各臻其妙,要非一家之法所能尽该也。……若夫左规右矩,上下左右皆成行列,是格字而非法矣……”这里虽然指的是字的笔画间架结构上的规矩法则,但也涉及到了对“法”的理解。这个结论对我们评价“书家”的作品是很有启发的。
总之,“书家”二字,既反映了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艺术创造,同时又暗示着这种创造性劳动具有一般技艺的特点。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肯定他们的独创性,又要看到他们艺术创造中的局限性。 在中国书法史上,有不少书家家法严谨,艺术造诣颇高,而且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但他们都不能被称为真正的“书家”,因为他们只是技法意义上的高手,而不是艺术意义上的书家。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书家”这个称谓是有它严格的社会文化含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