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送全国美展的作品?
为鼓励创作,繁荣美术事业,使尽可能多的美术作品参加全国美展,全国美展的大部分展区采取两种办法组织作品。“省、市、自治区、特区”(以下简称“省”)和中国美协会员送件。采取“省”选送和中国美协会员送件两种办法组织作品的展区,一般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以及连环画、漫画、年画、插图、工艺美术等展区。
采取“省”选送和中国美协会员送件办法组织作品的展区中,中国美协会员的送件又分为直送展区办公室和由“省”送展两部分。
直送展区办公室作品的作者名单由美协各团体会员、艺委会及直送作者直接寄送各展区办公室(可参见《美术》杂志及其它美术专业杂志每年1月开始刊登的关于全国美展分展区的征稿声明中有关会员直送部分的作品组织办法的说明文章)。作者名单在规定时间(一般为正式送件的前20天以上)寄到展区办公室即可。如作者直送展区办公室的作品落选,改寄其它展区的截止时间为此展区收件之后10天)。
中国美协会员直送作品数量,一般为1-2件(作品尺寸不超过展出组织者规定尺寸的最大要求)。直送作者的作品连同报名表随作品一并寄往展区办公室,并在作品背面粘贴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注明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号码、E—MAIL地址等。
直送展区办公室的作品,由中国美协该展区的组委会组织初评。初评后,由该展区办公室通知作者原作送件。未接到通知者,可将原作寄送其它展区。
没有会员资格或直送的作品落选,可将作品经单位推荐与其它作品同时送往所在“省”,由“省”统一选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