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十志怎么表作品?
草堂十志,王维的五言歌行诗十首。唐苑苏灵芝《王右丞集序》所列,原十首皆序,其诗不以序名句,或即其语为句而以诗体成之,皆序其十志也。然其十志之景,并非一处,故序中言居宅则有居仁里、辋川、蓝田,非专一处。或有为他人之景者,如《原隰荑蔬》乃裴迪之田园,在南坨谷。《辋川图》、《辋川集》并无此十处。
一、为“田庐”作(草堂十志·序)维以青庐,固是先人田业,有田斯庐,有庐斯居,田庐有亭,是为“田庐之亭”,志之曰:田庐。
二、为“灵墟山”作,即“独坐”所咏之地。
三、为“甘露寺”作,志之曰:闲居。
四、为“北垞”作。
五、为“南坨”作。志之曰:秀野。
六、为“原隰”作,此乃裴迪南坨之境也。志之曰:原隰。
七、为“临湖亭”作。志之曰:观山。
八、为“木兰柴”作。
九、为“临湖亭”作。志之曰:晚眺。
十、为“华子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