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展览什么作品?
美术馆应当加强专业建设,利用本馆藏品以及对外征集、借展的艺术品举办相关门类的艺术品展览。
美术馆应当发挥存藏艺术品的功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藏品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管,科学修复,整理研究,不断改善美术馆的存藏条件。
美术馆应当发挥传播文化艺术的功能,面向各类社会公众举办的艺术品巡展、艺术讲座、艺术培训等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美术馆应当完善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有条件的美术馆应当配置休闲娱乐以及创作、研讨的设施。
美术馆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藏品信息、艺术家信息以及美术科研资料、国外美术介绍、国外美术馆介绍等各类信息资料库。
美术馆应当加强国内外美术馆和艺术博物馆之间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美术展览的引进展出和送展工作。
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艺术家的劳动成果和人格尊严,热爱和献身美术馆事业,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努力完善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艺术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