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作品区别?
从概念来讲,有两对不同概念,容易混淆,必须区别清楚。一是艺术创作与艺术品制作的区别。二是“艺术作品”这个概念同通常所称的“艺术品”这个概念的区别。
艺术创作是指艺术家通过对于客体世界的感受、想象和思考,创造性地制作出承载主体精神特质的艺术品的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艺术制作是指根据他人的构思、意图、图样来制作具有审美价值的物品的行为。制作者要完全服从“创作”的构思意图,而不可以将自己的艺术构思加入制作行为中。如木匠根据设计图制作家具,歌星拿着别人的歌词编曲演唱。因此艺术制作不是艺术创作,它不是由创作者凭借对客体世界的感受、想象和思考制作出承载自己精神的产物的过程,而只是根据别人的指示,完成一件别人指定制作的物品的行为。
一般人们俗称的“艺术作品”或“艺术品”这个日常用语,同美学当中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作品,不尽完全一致。我们日常生活中说的艺术品,在本义上指的是一切具有审美价值的物品。因此,无论是艺术家创作的艺术作品还是工艺家制作的艺术工艺品(比如陶瓷、漆器等)我们都习惯称为艺术品。但是,在美学中特设章节研究的“艺术作品”,不是泛指一切具有审美价值的物品,而是特称那包含着由艺术家的创作劳动所形成的精神内容以及相应形式的特殊的审美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