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厘米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描写:5手指并拢宽3厘米,4厘米的裤脚,30厘米高跟、细跟松糕鞋……这样的描写让我们看见时感觉很准确,但是实际上,这些描写都是不科学的,因为尽管现在的人们早已习惯了厘米的计量,但在古代,厘米这一概念并不存在。今天就来一起看看各类历代度量衡史料,看看从汉代到清代,古人都是怎么量的。
我国2000多年前就有尺,最常用的有矩尺、曲尺两种。矩尺又称方尺,是一种带有直度的曲尺,用木料制成,有尺寸标志,使用方便,后来就把这种带直度的曲尺称为尺。我国现存最早的诗话《续幽怪录》中就有一段关于尺的记载,唐代僖宗年间,有个名叫葛清的人,善画,但能一手把尺,一手执笔,顷刻之间,画龙点睛,最为巧妙。唐代诗人杜牧在《题魏文轩》一诗中,用“刻檀姑样秀,舞雀觉痕新”一句,来比喻书法酷似魏文轩,寥寥数语就将这种尺的精密、准确刻画的很确切。
我国还有一种古老的尺——度。度比一般的尺要短,只有成人半个手指的长度。我国最早记载度的地方是《诗经》,唐代孔颖达《礼记·明堂位》疏曰:“有度以别邪正,一日容,二日半寸。”宋代王应麟在《太阳录》中说:“古尺短,备身持用;后世丈尺公平,贵贱于铢两之间。”宋代赵彦卫在《云麓漫钞》中说:“唐尺素者二十四,练者二十八,今尺皆减其二,以为二十四。”
到了元代,始定大尺一尺三尺,小尺一尺二寸五分,自是历代因之。到清代,全国通用是清朝制作的小尺。小尺短,大尺长,五分之差,径庭若此。
古尺的计量单位,既不是斤,也不是两,而是一引,就是百斤。因之而在计量体积时,要加乘百之引。如一坛香油为25引,25×100=2500斤。今以10两为1斤,则一坛香油为250两。自明代始,醋也作为商品经营,清人王士禛《池北偶谈》中载:“醋自明代始盛,或作醯或作醋,以河南酉为最贵,又谓之玄酒,以甘露汁浸之,酿而潴之,酿即为醯,久而愈美。”清代康熙时,醋已经比较集中地在陕西、山西生产,乾隆时,已有专业的醋坊。当时,醋的价格不贱,诗人许棐有诗“春初早韭,秋末晚菘,不须王公送,罗帱自张茸”,说明当时一坛好醋的价值,可与春初的韭菜和入冬的菘菜媲美。
清代文人李笠翁在《闲情偶寄》中谈到烹饪时,把调料分为乳、芡、油、盐、酱、酱瓜、椒、椒末、姜末、醋十大类。在宋代,醋是作为一种药物出现的,如《仁斋直指方》中就有应用醋治疗内外服方法。宋代陈师道《后山斋闲坐》诗“盐梅新腻杓,醋豉小垂鞭”,陈振孙《月泉吟社》诗“春葱切玉薄,醋椒酿银盆”,可证在宋代,醋已经为人们日常作调料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