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五年是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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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朋友的一伯父在清理物品时,发现了一个民国二十五年的银制的饭盒。该饭盒正面有三行字,分别用楷、隶、行3种字体书写,上书“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四月五日成”、“山东山东路南银行济南支行造”、“库银壹两”。该银饭盒为长方形,长23.3厘米,宽12.4厘米,高4.8厘米,重288克。表面银白,光亮平滑,底部边沿刻有数字,中间有两行篆书“山东路南银行造”和“库银一两”字样,另外还刻有麒麟送子的图案。

根据行文和“山东路南银行造”的字样来看,该银盒应该是山东银行(山东银行成立于1919年12月26日,行址设在济南)为纪念该行创立25周年制作的纪念品。“银贰两”字样的右侧有一三角形小孔,应为穿绳子用。据了解,这种银制饭盒曾是高级工作人员的优待用品,或作馈赠之礼,由山东银行制造并赠送给驻济机关。该银盒保存完整,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和纪念价值。

但是,在银制饭盒的底铭文处,又刻有一“贰”字,与其余行文不一,且笔画中可见模糊的“白”(或“一”)字痕迹。对此,一些钱币专家以为是铸造该类银饭盒的山东银行误将其行的“鲁”字号中的“白”字误铸于此,因该行字属避讳字号,故不能明书,此为一错;再者,银制饭盒记“库银壹两”,应是准确钱数的,而此盒所铭“银贰两”,应为“库银贰两”,此亦为一处错。

民国时期的山东银行,其前身是指1919年成立于济南的山东省银行。1933年改称山东省银行。1935年11月与河北省银行、绥远省银行合并,组成晋冀绥银行。1948年7月在河北省太原市恢复了河北省银行,山东省银行机构在华东金融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业务管理。1949年6月随华北人民银行迁入北京,7月与天津银行、北平城市银行一起组成了中国人民银行。1950年7月,山东省银行又重新恢复了独立行身分,行址设在济南。1953年9月,山东省银行与人民银行合并,行使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职能。2010年2月1日,在济南成立山东银行为主体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山东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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