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0年是民国多少年?
1940年是民国32年,1945年才是民国38年。 1940-1945年间是国民党反动派与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的战争时期。在这一阶段,国民政府的统治属于内战型统治(当然,在抗战前期,即1937—1941年间,由于日本侵略者占领了东北和华北等地区,国民政府还一度拥有“抗日”的声誉)。这一时期的“民国”实际是与民众对立、被民众所唾弃的。所以,从国统区(国民党统治区)的舆论来看,国民党的统治不是“民国”,而是“伪满州国”或“满洲国”——这些称呼指涉的都是同一个政权——这实际上是一种讽刺性称法,表示着对国民党腐败无能的统治的谴责!
1946年初,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由于国共两党代表达成了有关和平建国的基本协议,国民党当局同意以政治协商会议的结果作为处理国内问题的依据,政治协商会议也被称为“五届政协”。在这次会议上,国民党当局被指责为“专制政体”; 《共同纲领》被通过,其序言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伟大祖国……” 这实际上已经为新中国成立做了法律上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