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币相当于多少人民币?
1949年10月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同时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暂行章程》,正式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央行和法定货币的地位。 当时设立了市场汇率,由外汇管制委员会确定并发布,实行“以市场调剂为主、行政干预为辅”的汇率政策。
到1953年底,市场汇率的固定价位是1美元兑换4.7元人民币(旧币);1英镑兑换8.2元,1法国法郎兑换11.2元人民币(新币)。 也就是说,1953年6月的1美元≈4.7元人民币(按当时汇率1美元=4亿多旧币),1英镑=8.2元人民币。
当然这么算是有问题的,因为英国当时并没有对人民币进行管制,也没有限制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所以当时的进出口商品都是按照市场价格买卖的。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比如我国出口商品棉花一斤卖5港元(按当时汇率1港元=5000万旧币)那英国人用1磅砂糖+1磅茶叶就可以换2斤中国棉花,我国纺织工人用进口的砂糖和茶叶加工成棉纱、毛巾等纺织品,又卖给外国人,这样一公斤以上的纺织品大概需要4-6英镑不等的价格,而我们工厂用不到1千克的棉花就能生产出1公斤重的棉纱或纺织品! 也就是说,当时的英国人用不到1磅的砂糖和茶叶就能换得我们接近1公斤重的纺织产品(当然,最后我们的工厂还要加上加工费)。
而1953年的中英贸易中,进口商品英方主要提供了原料(糖和茶),我方主要提供的是工业品——这就是当时被称为“边贸”的中英贸易方式。 在这种贸易方式下,我们工厂得到的都是价格低廉的原材料,自然能够大大促进本国工业化。但问题是,当时国际市场上大部分工业品原料(石油、铁矿等)价格都非常昂贵,我们只能从少数国家(如澳大利亚)获得比较廉价的各种矿石,因此虽然我们通过“边贸”获得了大量工业化所需的资金和建设原料,但是工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仍然非常弱,除部分轻工产品外,大部分工业制成品价格都要比国外高。 而农业方面的贸易则更吃亏,因为我们出口的主要是原料(棉花),而进口的是工业品(染料),这样一方面我们要支付大量的手续费给外贸公司,另一方面我们进口的染料又要重新付税款(在出口退税后还要再交一次税),这样实际上我们的农产品在出口之后换来的并不比我们种得更多。 直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随着中东产油国经济的崛起和国际油价的暴跌,我们才终于有机会把石油、铁矿石等基础原材料的价格打压下来,实现了低成本工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