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心振书法家?
“书法爱好者”这个群体是挺大的,我也认识不少,但其中真正在笔法、结构等方面下过功夫的并不多。所以看到这个问题还是有点感触。 首先,作为一个艺术工作者(虽然水平菜鸡),我还是很清楚“书法”和“书法家”这两个概念的差异,或许在外行人眼里它们可以互相替代,但是在行内人的眼中这两个词的意义完全不同。 书法家是有标准的。《辞海》中对“书法家”的定义是这样写的:“以书法着称的书法家”。也就是说,只有那些书写水平得到公认,且有着相当数量的经典作品流传的人才可以被称之为了解的书法家了。
而相比之下“书法”一词就宽松多了。只要你会写字,那么你就可以把字写到纸上,形成“书法”。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书法”是一个覆盖范围极大的词汇,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写下自己的“书法”;而“书法家”则是一批在书法领域有所建树的人。 这个答案是不是让你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一直把“书法家”当成了“书法”的同义词呀! 那好,现在我们再回过来思考第一个问题——学习书法有什么意义? 我们之所以要讨论一个艺术家是否属于“书法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衡量他/她所创作的文艺作品的性质。如果我们把 “书法作品”等同于“艺术品”或者“美术作品”的话,那么所有自命为书法家的作者的作品都是“艺术作品”了么?显然不是。
从这个角度讲,学书法的意义就清晰了:它是培养我们审美判断力和创造力的。当您学习书法一段时间后,也许您会感受到自己对“美”有了更敏感的嗅觉,并且能够发挥您的主观能动性去培育、挖掘您内在的创造力。这种感受和创造力是学书法最大的收获。 而那些所谓笔法、结构和字体特征等等,都是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的方式和方法而已。当您掌握了这些方式和技巧,并且能在此基础上加以变通和创新的时候,也就是您成为“书法家”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