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的级别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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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是一个社会性称谓,其本质属性是人们对某一书写者的公认度。这种公认度,有历史形成的,也有当代炒作出来的。所以,书法家与艺术家的划分没有绝对标准。 不过,我们不妨以书体为切入点,探讨一下这个问题——虽然这个方法未必令人满意。

我们先看唐代张怀瑾的《书断》是如何定义汉代书法大家的——“蔡邕字伯喈,善篆、隶二体;灵帝时立碑,即邕书也。尤善飞白,此体自邕始也。”再看明代陶宗仪在论及唐代书法时所说——“飞白,唐初有孙过庭者,能之于右军《圣教序》;中叶有卢携者,擅之李北海《云麾将军碑》……晚唐又有高闲者,亦善飞白……” 我们注意到,上述两段引文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书体的发明权归给了某个人,而这个人大多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如蔡邕、王羲之、颜真卿等。不过,我们仔细研读上述文字,又会发现一个现象,那便是这些大名鼎鼎的人物其实也没有完全垄断某种书体。

以隶书这一字体为例,我们知道东汉隶书大家除蔡邕外还有东汉末期著名文人杨雄及其儿子杨彪;三国时曹魏著名书法家钟繇也是隶书高手;西晋陆机则是隶书传人;东晋王献之多以隶书传世;南朝梁武帝酷爱隶书,还亲自撰录《金刚经》,而这位皇帝所侍书手皇象又是当时有名的隶书大师;到了隋唐,隶书大师更是大有人在,如唐代柳公权、五代十国杨凝式的书法作品多以隶书书就。

也就是说,很多书法家其实都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开拓新的书体风格或书写形态的。他们或是改良了前人书体,或是结合了前人和自己的特点创造了新体,或是在书写时突破了一般惯常的审美规范。总之他们的作品受到后世的赞赏和效仿。

由此看来,书法家其实是具有标志性作品或独创性的作者。他的创作过程既是不断超越自我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后世创作者产生示范作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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