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玉石之都是哪里?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官方认定的“玉都”是明朝中期的凤翔府,现在属于陕西省宝鸡市下辖的一个县城。 明朝中叶,在陕西宝鸡西北约100公里处,曾有一个繁华的都市—郿坞县(今宝鸡市眉县)。《明世宗实录》载:“渭水贯其(郿坞)中,流绕如带;四野禾黍盈畴,桑麻翳原……,市列博浪,人烟辏集。”这描述的是明代中期郿坞县的盛景。但就是这样一座县城,却被明世宗封为“玉都”,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当时陕西地区所产的玉石原料有相当一部分运到南京或京师(今天北京)加工雕刻成器物。为了维护京师及附近地区的经济繁荣,明世宗颁布命令,将采自陕西岐山、扶风的翠玉和白玉陆续运往京师及附近地区,并在京城建玉坊,于工部下设立玉作,专门负责玉器的制作。
每年还要向皇帝进贡一定数量的玉器制品。由于这些原材料多来源于以出产美玉闻名的凤翔府辖区,故明世宗特将“玉作”置于当时的凤翔府所属县—郿坞县境内。明代中期以后凤翔府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了“玉都”。 然而这一盛况并没有维持太久。到了清代,玉作的机构建制虽然延续下来,但已没有前朝的气魄。据载,清兵入关后,顺治帝曾经命内务府造办处的人去南京选玉,但所选的玉器质量并不理想。于是,顺治帝颁旨:“凡玉料须深淘细选,颜色温润,纹络细而匀,式样简而巧者,方准使用。”可见清代早期对玉器的用料要求仍然很严。
到了雍正年间以后,宫廷用的玉器用料开始打折扣了。据记载,这一时期的玉器用料,除了专供御用部分的珍品外,一般皆以“次等玉”或“新玉”充用。所谓“新玉”就是新开采的玉料,其色泽往往不甚均匀,也有一些“绺裂”(裂纹)。这种新玉制成的玉器算不上什么上乘的佳品。 不过,从明代至晚清民国初期,我国的玉雕行业仍然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发展。直到上世纪50年代后期,由于国际市场对中国玉器需求旺盛,国内又有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因此不少地方纷纷投资建厂,大举生产玉器。一时之间,各地遍地皆“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