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有尺寸吗?
古人论书,常常是“尺幅之间”、“方寸之地”。 如《宋书·谢灵运传》云:“余少好悬磬,虽贫游乐而不厌;每见山涧道边古枯松柏树,若可攀弯者,辄径往冥玩,遂有幽栖欲往之志。”这是用尺寸来形容对山的喜爱和兴趣之深。 再如王僧虔的《论书》中说:“谢安答桓玄书云‘小儿辈正慰怀耳’言其小字胜彼。”这是说在书信中用尺牍来表述感情深厚。又如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也说:“昔韦偃、张旭、陆探微皆善草书……今草则皇象、索靖、康奕、张华并时代据名,而吾不觉居其所短。然至齐、梁间谢赫称陆机为草圣,仆乃无所言。”这些说法都把字的大小比作人的身高与年龄。
唐代以后,由于纸张价格的下降,人们写字时不再像以前那样讲究纸的质料、规格大小了,但古人对于以尺寸来计算书法作品的观念并没有变,仍以此作为谈论书法的标准语汇。 如孙过庭《书谱》曰:“夫潜神所瞩,绝于疑猜……或出规入矩,颇得旨要。虽初虽初稿,在巧拙之间矣。”“规矩”指的就是尺寸。
另外唐孙虔礼《书论》还认为“今真草行书者,通谓之帖学”,这显然是拿“帖”这个词去跟“书体”作比较,也是把书体看作大小的尺度。 “寸”这个单位虽然不大,但它在计算书法时是一个重要的尺度。因此,我们在评价书法作品的时候,不能不关注它的大小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