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钱币部颁式是什么意思?
部颁式是对清朝钱币铸造的一种规定。清承明制。于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规定制钱文重十文,当银一厘,计重一钱二分(合今3.687克),仍用“通宝”之制,铸“顺治通宝”。嗣后,各年代均有年号钱,重仍10文,俗称“红钱”、“老钱”,与银两比价基本固定,为清代基本通行货币。其铸行使分中央及地方两种办法。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以前,各省鼓铸通行钱,先将式样呈部核定后铸造,称部颁式。乾隆二十三年,奉旨将式样颁给各省遵铸,嗣后永不更改,于是铜币的铸行使完全成为各省的自主铸造。其中宝泉局、宝源局是中央铸造,其他皆地方铸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