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思吾书法有收藏价值吗?
杜思吾从小就接触国画和书法这两种优秀的传统文化载体,书法方面从颜柳欧赵等楷书入门,隶书远追曹全礼器,后学隶书大家伊秉绶,又从于右任先生那里感受简帛之味,并于行书,草书方面重点练习二王体系与颜真卿孙过庭之间,以二王的俊逸为基础,杂糅颜真卿之古拙厚重与孙过庭之风樯阵马,渐而成自家面目。纵观当今书法界,能坚持二王一脉学习,并有此成就者,寥如晨星。
杜思吾的书法作品,无论行书,草书还是隶书,都以沉着从容,不激不厉的气象呈现,与当今展览风格中过于强调“速度”,“节奏”,“动感”,“力度”以至于剑拔弩张的主流书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书法,强调书以载道,以汉字的形式探讨天地之道,其作品透露出的,是与道相通的自然之气,是古人修身之大道的延伸。纵观中国书法史,杜思吾的笔法,结体,章都无过分出奇制胜之笔,也鲜有以技法,形式上的“炫技”博观者之睛,给人以一种大道至简,大象无形的感受。这与追求技法突破,形式创新的现代书法艺术格格不入。
其实,纵观世界艺术史,任何一种艺术门类,历经数百数千年的发展,都有可能遇到发展的瓶颈。比如欧洲油画,历经文艺复兴的鼎盛与辉煌,三百多年间的不断创新发展,都未曾触及过以纯粹的“形”来演绎世界与人生,终于19世纪后出现了后印象派,终于,西方人彻底放弃了绘画中的叙事性和模仿性原则,绘画不再为了追求像与不像,而开始关注笔触与色彩本身。中国书法史其实也类似,从甲骨文到汉隶,再到晋唐楷行草,从古文字到今文字,中国书法艺术历经三千年的发展,终于到了瓶颈期,所以宋代以后,书法已经不再有创新性的发展了,最多的是以元明赵孟\,董其昌以及民国于右任先生为代表的复古,在楷,隶,行,草诸体当中做融合创新的尝试。中国书法最终没能逃脱世界艺术规律的约束与指引,所以终于到了二十世纪,中国出现了所谓的“现代书法”,但这种现代书法,实际上从技法和形式上都未逃出古人方圆笔,提按,使转,黑红白,字内空间,字外空间的范囿,甚至可以说是未超越明清尺牍书法对行楷与行草之间的创新融合。所以,其实现代书法,除了在“速度”,“节奏”,“力度”,“动感”上有极大的创新以外,技法上乏善可陈。
但是,现代书法在“速度”,“力度”以及“节奏”上的变化,造成了字形,甚至笔法上极其严重的变形,在书法艺术上是本末倒置。究其原因,就在于把笔法从“以心作书”引向了“以手作书”甚至是“以体作书”。 中国书法,从篆书到隶书,到楷行草书,都强调“中和之美”和“以心作书”而对“笔力”“力度”等所谓力量与速度并不看重,这一点,就是中国书法美学区别于现代书法的最大不同。现代书法对于笔力的追求,是西方美学中力感美学,速度美学的重要标准,追求以手或体在动势中的“速度感”,“力量感”取代书法中“心源”的重要性,在审美上也发生了扭曲。
杜思吾的书法,不追求技法上和形式上的“现代性”,不随波逐流地把“速度化”“动势化”“力量化”作为终极书法美学的圭臬。他更追求“中和”之法,追求“道”的美学境界,以笔为犁,以纸为田,以墨为汗,以心为犁手,耕种“中和”的美丽,用“中和”的美学法则追求书法的“大美”和“至美”。所谓“中和”美学,是中华文化的美学根基和审美原则,也是中华文化与世界其他一切文明相比,最强大的生存法则和生存根基。在书法艺术的演进过程中,这种“中和”美学,决定了中国书法的结构之美,笔韵之美,神韵之美。从篆书到隶书,到楷,行书,到草书的大草,行草,行楷,最终到小楷,都是追求中规中矩与自由书写之间的平衡,这是“中和”美学的体现,也是中国书法审美最集中的体现。杜思吾的书法审美,不流于世事的喧嚣,在书法中找到“中和之道”,找到“和而不同”的处世哲学和做人美学。
中国书画在审美上都遵循“计白当黑”“阴阳调和”的宇宙大“道”,而“中庸”“中和”之道就是“道”之精髓。中国画的“淡墨”和“留白”在虚寂中给人以无尽遐想,正体现了这“中和之道”;中国书法的大字之间“黑红白”和字内外空间,在“计白当黑”中,也同样体现了这“中和之道”。
中国人讲美学,从来都是“天人合一”“中庸”“阴阳和谐”。中国书画都是以汉字的形式演绎天地之道,以心源做笔,以性情做心,以天地为纸,以自然为师的“大美”与“至美”。杜思吾的书法,体现了这种美学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