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勋章如何挂到衣服上?
清代的勋章主要有两种:一是朝珠,一是顶戴花翎。
清代的朝服有一种是朝珠礼服,皇帝及四品以上官员在朝贺、祭典、谒陵等重大场合的服式。朝服按色分三类:皇帝为黄袍,文官为红袍(一品、二品饰绣“补子”花纹为仙鹤、锦鸡;三品以下只能用素色),武官及从五品以下的文官为蓝袍(武官“补子”上绣狮、豹、熊、螭、犀、虎、兕,“兕si”是传说中的一种猛兽,像牛,一角)。朝服的最主要标志是朝珠。朝服时必须佩挂朝珠,并在领后缀有护领(名曰“背云”)。男女朝珠的质地和颜色是不尽相同的:皇帝为东珠一盘(东珠仅皇帝及后妃专有,禁臣庶使用),皇后是珍珠一盘,皇子、皇孙和亲王、世子各1珠二盘(左右佩带,后妃同皇子佩带相同),一至三品官员各用珊瑚、琥珀、水晶石一盘。以上人员在胸际后也佩带一盘朝珠;四至七品官员只佩带一盘朝珠,或用蜜蜡,或用素金(无宝石装饰)。女子佩带朝珠与男子相同,唯后妃、皇子福晋、王公福晋在背心前也佩带一盘。佩带朝珠者,在珠后须缀红(东珠、珊瑚)或紫(蜜蜡)色塔形丝穗,其长短随人身高而定。一般为30—40厘米,内穿红绳,串有小珊瑚珠,以缀“双眼亮”(小圆板,饰各色纹),珠底有一玉别针,以插在朝服后侧衣襟。
顶戴花翎的“顶”是冠帽顶端,“翎”是后部装饰,均为区别品级尊卑的标志。清代男子必须蓄辫发,辫发缠绕到顶部,再戴上帽冠。按品级依次是:红宝石,蓝色宝石,晶石,黄金,阴纹镂花银,阳纹镂花银。冠后插花翎。花翎是孔雀翎毛,其眼数以一、二、三为多。四眼、五眼极少,为皇帝、亲王及三品以上的“顶戴”专有。二品以下只能用“蓝翎”,即用鹖hè鸟翎毛(也有蓝颜色)。
在清末,为笼络汉族地主阶级官僚,还有特赏的规定,如红宝石顶“贝子”只能有五人,同贝子一样为一品,但赏给红宝石顶者多至数十人。其他顶戴也是如此。还有蓝翎赏给三品以下人员的也很普遍。如赵尔巽、罗有高、陆润庠、张之洞、袁世凯都佩带“双眼花翎”。这种例子比比皆是。
1904年2月,慈禧七十寿辰时,还给一些有功的“伶人”特赏黄马褂、红顶花翎、三品衔。如许德龄被赏“黄马褂”一件,花翎一枝。还有的被赏戴“双眼花翎”,挂“朝珠”,这些都是过去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