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文字作品还是美术?
书法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它既是文学艺术,又是技艺。书法不同于文字学,也不同于美术(中国画)。文字是一种交际工具,而书法是使用文字的表演艺术。
我国历代的书法家都是很有素养的文人,他们所写的书法是“人巧而奇,书技尽妙”的。宋代书法家米芾说:“善书者只有练字,专务取媚”,“善书者得名家之绳约,易为功力,惟善学古人者,乃能成名。”
书法和写字有共同处,都有一定的书写规则,都有一定笔法,结体,章法的要求。但两者也有区别。书法是高于技巧的艺术,要抒发感情,表达作者的胸襟抱负。“字如其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书法是门高深的学问,要成为书法家,非终生不可。
从书法创作过程来看,也是与写字不同,要“意前之,法度具之于后”,以“意”为主导。“意前之”是书法创作前的酝酿、构思以及所运用的笔法,结体、章法和技巧,这些都要胸中有数。“法度具之于后”是指按照书法创作的规律,运用技法将意和书法诸要素融为一体的创作实践。书写前的构思,是构思如何表现作者的胸怀壮志,如何表现书法作品的艺术美。书写就是创作实践。意存前的构思,是决定书法创作的成败关键,但只有“法度”是不能写成作品的。
在书写时,不仅要“意在笔先”,还要“力为笔先”,“力透纸背,入木三分”,才能写出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书法创作,无论是章法,结构的安排,还是字与字之间的前后左右的关系,或字内的结构,都要表现的美。例如,“和平”,“和睦”,“和谐”,“中庸”等都是人们所憧憬的。“中”字以斜势的“中”字平稳安放,而“和,睦,谐,庸”等字则要错落有致,互相和谐,给人以平稳感,平和感,“和”字用“口”与“”组成“草字头”,“禾”字写在左而“口”字写在右,两“草”头呼应,使左右平衡,“禾”字扁短,“口”字扁高,长短参差,互相映衬,和谐一致。“和谐”二字更是左低右高,结构参差,笔势灵活,有相互关联作用,给人以活泼感。“中庸”二字则呈上中下三个长方形,给人以平稳庄重之感。书法是“技进乎道”的艺术。
书法是汉字的点画,结构的造型艺术。要写好字,就要学习书法的基本技法。要了解书法的工具和材料,掌握汉字书法的用笔、结字、章法等常识也就是书法技法。例如写书法的用笔,需要我们掌握如何握笔、运笔、点画的形式、兼有书法的用笔和结字、章法,要能把握住书法的用笔、结构、章法的深入学习,提高书法、造诣的境界。书法的练习,开始先取法乎上,选择书法名家的字帖。例如楷书“欧、颜、柳、赵、褚”。行草书“二王、孙过庭、怀素、黄山谷、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襄”等。楷书要结体平和,楷书“四平八稳”行书、草分值要“活”。书法要写得“活”,就不能受束缚。书法的笔法要能够得心应手,运笔才能自如。书法要有创造意味,不能临摹成徒然。
书法艺术从实用开始,从结字、用笔、章法、神韵都有发展。书法从实用逐渐形成自己的审美趣尚、理论和技法体系的如此的书法艺术。书法是汉族独创的艺术形式,但是,书法的创作分为书法艺术的独创和书法艺术审美。书法艺术审美包括书法实际并不是独创的,而是从继受本民族的抽象笔画和样式生成。书法艺术审美汉字在华夏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里,不仅写了我们单一民族的文化宏光,还交织了其它民间艺、神话、习俗等文化样式,最集合了文学、碑刻,乃至音乐才调等跨学科域仰。在这些神韵层面,它从现实的基础而出,却在理论的教义上,引导了人们的生命中美好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