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六年出国壹圆吗?
中华民国六年出国壹圆吗?民国六年即公元1917 年,当时中国处于帝国主义列强压迫之下, 无法出兵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但又在战争中牟取利益,便以出义工 作换取德国援助,派遣华工赴欧参战,并保障华工的权利。为此,中 国政府还与德国交换战俘,成为中外罕见的友谊之举。 出国外聘华工,又称派奉派遣华工,指中国政府的命令,派 遣华工出国参加某种行动,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 政府曾派华工赴英参战。“出国”一词,除上述用法外, 语义还指离国,例如:(1)他昨天才回国,今天又 出发出国了。(2)他三年前后才出国,满腹牢骚;当时,他为了逃避战争,才离家出国的。(3)他这次是由日本出国 返国参加竞选的。(4)他因离婚而出国,在 国外长期逗留,未回台湾。【典例】中华民国六年(公元1917 年),张勋拥溥仪复辟,组织御用机构和宣布“善后 条例”。5 月,赴欧各国的中国工人从本年2月初 就开始纷纷放弃原有的工作,奔赴法国、英国、 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美国、加拿大、澳洲、 法国(南太平洋)等地,以组成中国劳动军名 义,援助欧洲各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一战。中国劳动军成立后,编为10 个营,分为工兵、炮兵、步兵、辎重四个兵种 作战。8月下旬,中国军攻占多伦,日军投降。9 月4日,张勋乘轮逃离天津。11日,李 鸿章丧仪在静安寺举行。19日,东交民巷各国 公使馆撤销卫队。21日,法国宣布取消 对华军制。22日,萨曲里斯访日。10月,欧陆 战争结束。 这一时期,中国的国内动 乱与西方列强的战争相互吻合,出现了大 动荡、大转变的契机。(2005年01月31日 15时15分)
【出国外聘华工】公元1917 年(中华民国六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值 激烈阶段,德国战线即将崩溃。欧洲列强因参战耗费巨 大,财源告竭,欲索还本国内战争欠债,只 能以压缩中国关税解决。1916年7月,日本 为平衡列强在华势力,排挤由中国掌握 关税权益,策动中国对德宣战。中国为 缓和与日本关系,对德宣战,成为最后 一个参战的亚洲国家。
中国对德宣战后,有36个国家的军队开 赴中国,由各国驻华公使向北京政府 请求,借中国民船运送军队,运送价 格均按市场平均价格计算。这次战争又 称为“八国联军”或“协约国”战争。 北京政府仅凭一纸宣战令,未经 规定任何条件,即将德国在华权益 悉数收回。
1917年11月,北京政府通知德国, 废除《辛丑条约》中有关德国权益 之规定。《辛丑条约》规定,德 国在北京有开煤矿及经营其他矿 业之权。此时,德国在华煤矿 投资已逾3000万马克。北京政府 的做法,虽未明言没收德国矿权, 但实际上是把德国人的矿收归国有。 德国大为震惊,即向北京政府提出严 厉抗议,并停止支付条约规定应支付 的中国货款。
面对德国人的蛮横,北京政府 竟不顾中国国际地位的显著降 低,要求德国对中国国民执国民 待遇,对德国臣民视同中国之官 吏,一律平等待遇,不得受中国 人的歧视。德方的处境极其不 利,被迫同意以北京政府提出的“法 院审判”和“交还产业”两项 条件了结协议,中国再次获取巨 大利益。
此事在国际上影响甚坏。英国《泰 尔报》指出:“中国政府竟肯以战 后割让、特权及巨额赔偿之条件 换取德籍华人之暂避,世界闻 之,无以不为之瞪目结舌。” 《天声周报》评论说:“赤县 民国竟为此可怜之德皇放弃国 权,哀哉!”当时国内舆论多 指斥政府“丧权失地,卖友求 荣”。
【相关名词解释】
宣战:是指国家宣布战争状态,开始进行对 敌国作战行动。宣布战争状态,可以是 单独通知对方,或联合另一些国家共同 宣布。宣战是一种政治行为,战争并 不是缔约双方互相交换宣战书而正式开 始的,而是以一方宣布战争状态而正式 开路;宣战旨在宣告两国正式展开 战争,表示采取主动,授与对敌以不 正义名号,并可解释为战争的理由和宣 战国的正义性,同时也有告诫敌国 切勿误会,勿再以战争相对的意义 。
宣战书:是国家通过外交途径,向敌国递送的 声明开战文电。宣战书的内容,一般 是说明开战的理由,指出敌国的罪行, 指责敌国的罪状。有时也简要地列举 战争的目标和惩戒敌国的总方针。 宣战书一般应由两国政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