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流通的人民币是商品吗?
货币有四大职能,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储藏手段,世界货币 其中支付手段和储藏手段的载体就是现金,而现金是由各国央行发行的,在发行时将相应数量的劳动转化为现金,随着人们的交易,这部分现金进入市场,完成其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当人们不再进行交易时(比如不消费了),它便以储蓄的形式存在人们的口袋里,此时它作为储藏手段的职能得以实现。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它需要保持流动性,因此不能长期储藏,必须随时进入流通。但是人民银行的发行往往不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发行的,它会因为财政的需要而大量发行,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被滥发的货币会进入市场吗?当然不会,它们要么直接以纸币或电子货币的形式由中央银行支付给政府(财政直接支出),要么成为政府的负债,用以后的收入偿还。这样虽然实现了财政的需要,但没有实现货币的流通,因为货币并未真正作为交易媒介参与交换过程。
那么,这时这些“退出的流通领域的货币”算什么?我认为它们是特殊商品——政府的负债,只是它的形式比较特别而已。 有人会问,如果政府没钱怎么办?那他就只能欠着帐了呗……这明显不行吧。于是有人想到增发货币,但这样做只会增加社会的财富(从长远来看),并不能真正填补政府的“钱袋子”。这是因为:
1.社会上的总货币量M=C+v,其中C为流通中的货币量,v为退出流通领域的货币量。若政府没有钱的话则意味着v>0且M>C,这时会有A+B=C+v,即A-B=C-v,由此得出A=C+(v-c)。可见,不论你如何增发货币,总有一部分新增加的货币作为债务记入债权人的帐户,债务人(人民政府)实际上并没有得到这笔钱。也就是说,你虽然增加了货币的数量,但你并没有真正增加你的财产!
2.除了以上情况外,假定一开始政府就有足够的钱,则无论怎么做,最终结果都不会使政府“充实”起来。因为任何一笔收入要么用于偿债,要么用作支出,不可能凭空增加政府的资金总量。
综上分析,不管怎么安排,最后的结果一定是A+B=C+v,即债权人得到的本金和利息等于债务人损失的本金和利息。退出流通手段的货币是政府的负债,这点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