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对联书法叫什么?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因为中国书画的传统中,有“画”和“书”两个独立又密切相关的门类;后来“写”字多了意思,演变为“书法艺术”——但实际上的传统,是按“书画”说的,没有把“书”单独分离出去当一门艺术看待的(虽然书法一直是一门独立的艺术) 所以严格说,除了书法以外,还有绘画和篆刻三大门。 当然实际上现在的艺术体系里面,三大门类已经变成四大门类了——美术变成了一个大类;而建筑、设计等等都算在工艺美术这一类里。 这是当代的事情,不讨论这个。
现在来说正事。 中国古代,对于书画的认识是非常统一的——“书画同源”嘛,虽然从艺术角度上说不太正确,但从学术上讲是这样没错。而且大家公认的是,这两个分不开,甚至没法完全分开来论,比如王羲之的《草书宣政殿辞表》、怀素的《食鱼帖》都是信札(即书信的一种)中的片段,它们虽然是书法作品,但是同时是珍贵的文物和资料,是书画一体的东西——当然如果硬要分开的话,那也是书在前,画在后,毕竟书可以没有内容,也可以没写完整,唯独不可以没有字而已…… 同理可证,碑拓和画像砖石不能算是作品,但却比很多书画家的作品还要珍贵。
所以按照这样的分类法来看,只有印章这一项除外,它属于书法,却不能列入书画范畴。 这其实也很能说明问题啦~ 再回到题主的问题本身: 首先我同意前面几位答主的观点:题款就是写在字画上的题词或题诗,一般是文字;落款则是写在画上或书画轴上的作者名字,并写上具体的年代日期等,可以是汉字也可以是篆章,总之都是书法。 而“引首”与“跋文”“题记”这些,一般多指写在画后的长篇短文,多为谈论评论或者鉴赏一类的,也或者是个人经历之类的散文,跟传统的诗文不一样,因此不是书法而是文章。
然后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印章只能归入书法门类而不算作书画范畴吧~ 因为印章在古代本来就是放在书信末端的,是信纸的一部分,而不是像后来的题款一样只是装饰性的东西;另外也因为古代的印章大多是阳文的,刻出来就是反字的,只有在印泥盖上去之后才会出现字的一面(因为墨印会透下去,所以颜色会变浅),因此古人并不认为它是书法。